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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133节


   她作为一个出版界新人,觉得一本书的售价里,抽出百分之十付给她,已经超级牛了,没想到律师的心这么深。

    傅先生又问:“在创作这本连环画之前,杜小姐,你有没有发表过其他作品?图画、文字的,都可以。”

    珍卿说:“中西文艺书馆,要出译本《昆虫记》,我给他们画了一百多张黑白插图。”

    傅先生就问:“这本书发行了吗?”

    珍卿摇头说:“还没有出来。”

    傅先生说这也无妨,不管怎么说,这一点资历也算是筹码了。

    商量好了策略之后,傅律书倒不忙着接触惊华书局。

    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建议珍卿先到海宁的华界,将这一部作品进行著作权注册。

    因为根据现在的《著作权法》,采取的是注册后依法保护著作权的办法。

    进行著作权登记,将来有事就有法可依了。

    然后傅律师就给珍卿讲,就是前一段时间,商事印书馆出的一本译作,被华界一家凤林书铺大肆翻印,极大侵害商事印书馆的利益。

    商事印书馆状告这家书铺,都没有经过司法部门,就是行政主管部门,发了一条行政命令,就可勒令侵权翻印的书铺,缴版销毁,赔偿损失。

    为怕珍卿听不懂,傅律师还一边说故事,一边给她解释一些术语。

    傅律师这么一说,珍卿自然赞成先登记版权了。

    如此傅律师接着给珍卿讲,要准备哪些注册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和作品原创证明等。

    然后,这一天剩下的时间,珍卿就回去准备材料,准备齐了,又跑出谢公馆跟傅律师接头,又增补了一些东西,终于把材料准备好。

    第二天的时候,傅律师带着珍卿一道,直接到了华界市府大楼。

    到楼里找到一个著权援用室,上交《葫芦七子》的申请材料,然后当场回答了一些问题。

    随后就在接待室等待,他们等了不到一小时,《葫芦七子》的著作权注册,就这样高效率地完成了。

    珍卿心知肚明,这都是傅律师的功劳,他跟这里的主管认识,也许私底下用了功夫。

    回到租界以后,珍卿请傅律师,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

    然后,他们找地方午休了一会儿。

    到下午,珍卿就给儿童画报打电话,说她现在要带着她的律师前去商谈合同。

    来到儿童画报的编辑部,珍卿见到打过电话的古以锦先生——此人跟杜教授年龄相近。

    还有一位年事很高的柳先生。

    这二人都是儿童画报的负责人,儿童画报的另一位先生,如今正在外面跟人谈事。

    这古、柳两位先生,都对珍卿很热情客气。

    尤其那位须发皆白的柳先生,见珍卿是瘦伶伶的小姑娘,还叫编辑助理涂光昭,去对面咖啡店,给她买些西点和奶茶来,让小姑娘没事垫垫肚子。

    珍卿连忙推辞说不用,柳先生乐呵呵地说:“小孩子长身体,待久了容易饿的。”旁边的古以锦先生,也热切地附和。

    古、柳两位先生,请他们到了一间单独的办公室。招呼着珍卿和傅律师坐下。

    古先生向外面吩咐一声,就招呼一个叫高毅的编辑,赶快上茶点过来。

    柳先生就笑眯眯地,跟珍卿随意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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