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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去了跟叶晗约好的地方。

    这一路沈遇安走的是惊险刺激险象环生,毕竟不是谁都能一下子接受这么大的信息量的。虽然沈遇安同时还好奇顾忱是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的,但是她又怕自己知道的太多,让大脑超负荷运转爆炸。

    于是沈遇安就带着一颗目前负荷量就已经有些过载的大脑走过了g市山清水秀的大街,走到了交接的地方——

    叶晗停在某颗大杨树下的保姆车。

    沈遇安面色复杂的敲了敲窗户,叶晗又一个激动差点把玻璃和手机同时报废。

    叶晗深吸了口气,不顾助理跟司机异样的目光调整了好一会儿情绪,然后才拉开车门递给她一个纸袋:“那个衣服在这里了。”

    沈遇安看着叶晗灿红的面庞,心情复杂的好几次都想要开口问询,但是由于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口最终搁浅了。

    好在回去之后试了这个所谓保守的小礼服,的确十分合适。不枉她带着超负荷的大脑上路。

    作者有话要说:  ^^会出一个安礼的小番外

    点存稿手抽点成了直接发表,不想说话。哼唧。

    ☆、番外·安礼日记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是在某个电影节上,由于我参加过的电影节大大小小无数,并且这个电影节太过小众,我忘记了它的名字。

    父母并不关心我,我从小也不学无术。后来大概是我长的还不错,父母便起了送我娱乐圈的心思。

    于是大大小小的电影节, 成了我的家常便饭。据父母说, 是为了培养我的艺术感觉。

    谁知道。

    我吊儿郎当不学无术, 一副好皮囊也被我自己打扮成个神-经-病样。

    庆幸的是, 我去了那个乱七八糟不知道什么名字,甚至连赞助商都是个微商三无产品的小破电影节。

    那年大概是她刚出道,眼神青涩却满满灵光。别家艺人都花枝招展, 独独她一件素白礼服,却点亮了我生命中从未出现的流光溢彩。

    那天, 叼着烟衣服不正经样坐在最后一排的我, 看到她的出现突然就掐灭了烟, 坐直了身体。

    我要进娱乐圈。

    电影节结束后, 我立刻拨通了爸妈的电话。

    二老喜极而泣。

    从那天气,我敛了一身的痞气。用爸妈的话说,终于有了个姑娘样。

    不过可惜的是, 我没能找到她。那年她还连个经纪人都没有,还是别家的经纪人见她有灵气带她去的。当然,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对于表演,我先天不足, 经常被导演骂个狗血喷头,虽然他们后来知道我是谁之后会点头哈腰的来讨好我。

    但我觉得他们其实骂的很对。

    我不像她,是天生的演员。我的演技拙劣,还不如巷子口装残疾的诈骗犯。

    不过好在我还算个谦虚好学的人,当然这都是在因为她的前提下,我偷偷找了电影学院的老师,老师很乐意教我,即使我进步的很慢。

    我的演技大概到了同期演员的平均水平时,各个主流媒体,包括合作过的导演,便都开始扯淡。媒体说我刻苦努力,导演说我谦虚好学。

    我表示随意,反正出名对于我找到我的惊鸿并不会起什么阻碍作用。

    那一年我名声大噪,但我还是没能找到她,我曾经还一度认为她退出了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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