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陌生人正被她突然的出现,给吓了一跳。 艾玛想,得,破坏形象了,赶紧弥补,于是微笑抬手示意。她知道混血的自己,美貌十分制都能打八分了,再配合上完美的阳光笑容,她自信,能抵消先前也是由她带来的惊吓。 果然,就有陌生的男子,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抬起了手。 艾玛得意地回头,望了还在台阶上的两人,真可惜,她们没瞧见,又一个拜倒在她美丽之下的路人。 感受到她炙热的视线,谢灵境抬头,映入眼帘的,除了艾玛小狗一样邀功似的笑,她身后,是谢灵境熟悉的几张脸。 什么叫冤家路窄,这就是了。 罗思澜也认出了面前的人,难以抑制的忿恨,夹杂着些许她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嫉妒,脱口而出:“哟,你还真是个学生妹啊。”虽然是美名远扬的z大的学生妹。 尽管她如此尽善尽美地演绎了什么叫做“仇人相见,眼分外红”,谢灵境却连眉头都没舍得给她皱一下,一双平静的长眼睛,仿佛看一片落叶在地,不着痕迹地收回了视线,看向她一脸茫然的同学,只摇了摇头,继续指了讲义解释着。 艾玛却是一点就明。中午谢灵境给她描述的时候,曾惟妙惟肖地模仿了回“时髦女士”的声音和神态,以至于她现在一看见那位真实的“时髦女士”,一开口说话,就认了出来。 谢灵境该去考表演专业的,艾玛暗暗地想,真是浪费了一棵奥斯卡级别的好苗子。 不过,既然她不开口,那么…… “原来你就是那个‘破鞋小姐’啊。”艾玛笑眯眯地望了时髦女士,口齿清晰地说着中文。 大概是没料到,眉目深邃鼻梁高挺的她,竟然会说一口不算流利,却表达清楚的中文,这着实给那几个人意外了一下——艾玛意料之中的反应。 意外过后,便是愤怒。 “什么破鞋?”时髦女士柳眉倒竖,抬手指了她,“你会不会说话啊?” 艾玛装作一脸的无辜:“难道不是吗?听说你为了一双破鞋,跟人一个病人计较,还骂人。” “我……”时髦女士哽住,“明明是那个女人轧坏了我的鞋在先!”她气急败坏,胳膊往上抬,又指了谢灵境,“是你吧,败坏我的名声!你可真是个长舌妇。” 谢灵境就好似完全听不见一般,给她的同学解释完了,问:“懂了吗?” 红发女同学珍妮点头,同时聪明地意识到,她似乎很有些棘手事情要处理的样子,于是问:“怎么回事?需要我帮忙吗?” 谢灵境弯了弯嘴角:“没事,你快走吧,丹尼该等急了。” 不远处一个金发高个的男生,对上两人的视线,灿然一笑,举手挥舞——古生物学男孩丹尼,红发女孩珍妮的男朋友。 一向相信谢灵境判断的珍妮,这次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相信她,抱了书本离开,奔向她的丹尼。 谢灵境缓步下了台阶,她有意避开了某人饶有兴致的视线,在经过正和时髦女士争锋相对的艾玛身边时,拽了她一把。 “走吧。”她的声音清凉如水,仿佛没有任何感情。 艾玛被她拽得一个踉跄。谢灵境手劲有多大,她也不是第一次知道了,之前去附属医院的骨科参观学习,骨科主任还曾夸过谢灵境,说她的一把力气,特别适合往骨科来发展。不是说骨科不好,只是这件事之后,每每打趣,他们都会拿骨科主任的那句话来嘲笑她——也是实在找不到她别的缺点了。 “喂,在别人背后说坏话,还敢做不敢当啊。” 时髦女士的气愤填膺,离了几步远,也能感受得到。 谢灵境一如既往,无动于衷,只顾走自己的。 艾玛倒是回了头,扮了个鬼脸,惹得先前那个呼应她笑容的男生噗嗤一笑,随即便被时髦女士狠命瞪了一眼,男生于是又赶紧正色。 艾玛不悦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转头的时候,视线瞥过一束自始至终,都黏着在谢灵境身上的瞩目。她早该想到的。 “哎,”她拿胳膊捣了捣谢灵境的,“那个穿白衬衫的,是不是就是那个,‘君临’?”她拗口地发音。 “怎么,你有什么想法吗?”谢灵境抬手抚了下被晚风吹起的碎发,压去耳后。 “有哇,”艾玛大方地承认,“他长得真的挺好看的,就算扔欧洲人堆里,也是会引人注目的那种。” 谢灵境奇怪地看了她:“所以呢?那又怎样?” 艾玛嘿嘿地笑着,往她身边凑近了些,肩膀顶了顶她的胳膊:“可以考虑下啊,我看他就是对你很有些意思。”毕竟像她这样的混血美人,他都没多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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