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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目中的白马王子其实只是一个吊死的时候,心里难免会有一点失落。可是玉凤这时不但没有一点失落,反而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狂喜。

    因为玉凤可不是21世纪的淑女,她是一个母系社会的女人,她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身份:落凤族的圣女。

    落凤族是乌林山周边的第一大氏族,有200多人。她们就居住在藏火峰的附近,可以方便的从熔岩流那里取来火种。

    在那个还不知道如何人为取火的年代,这种取火方式不但可以保证本氏族的用火,还可以向周围的氏族贩卖火种。虽然住在活火山附近是比较危险的事,但与生存比起来,危险就不算什么了。火能取暖、能烧烤食物、能驱赶野兽,有了火的帮助,原始人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就强了许多。

    事情还不仅如此,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落凤族的人口一直稳定的增长,但是她们居住的山洞就那么大,容纳200多人就是极限了,所以每过100年,就要有一支旁系从落凤族分出去。再加上这几千年来的不断通婚联姻,落凤族现在已经是乌林山一带的超级大族了,许多氏族就称呼落凤族为:母族。只是当时还没有形成部落的概念,要不然早就诞生一个几千人的落凤部落了。

    所以玉凤对翔做的保证绝不是说大话。

    ☆、落凤族的烦恼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别看落凤族是乌林山方圆百里内的第一大氏族,但是它也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因为火焰山唯一的火脉已经断流十多年了,从上一任族长的末期就开始了。现任族长叫火凤,当族长已经有十年了,没有一天不去查看火脉的状况,但是没有一天不是失望而归的。

    十几年来,这个消息并没有让外人知道,只有族长、五个最资深的长老和圣女玉凤知道。对外依然贩卖火种,只是这个火种来自于火凤居住的山洞里的常年不惜的篝火,同时知情的五个长老也住在那里,不管发生了多么重要的事,也要保证至少有一个人要在洞里看着篝火。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半年前,就是今年的春天,河溪翔来到了落凤族。火凤清楚的记得,翔那伙人没有带任何火种,但晚上却能生出火来。这让火凤十分震惊。

    虽然听说翔是这几年冒出来的青年才俊,但火凤一直不以为然,身为族长,每年都能听说哪里出了一个身手敏捷或者相貌出众的年轻人,这有什么奇怪的,年轻的时候身体好点,相貌出众点,这都是很平常的事,只有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人才大惊小怪。

    可这回见到的翔却与他们截然不同,因为他会生火!

    翔就是拿一根木棍在另一块木头上面钻,于是她们也学着那个样子钻,结果都钻出烟来了,火也没有生起来。众人很气馁:‘要是这么容易,祖先们早就生出火来了。看来这个叫翔的年轻人确实不是普通人。’

    火凤当晚就派人把玉凤找来了,玉凤进来,看到几个长老和阿咪都在,坐到火凤的身边,抱着她的胳膊说:“阿咪好,各位长老好,这么晚找我来什么事?”

    火凤说:“凤姐,你看到今天来的那个叫翔的小伙子了吗?”

    玉凤调笑到:“怎么,阿咪看上那个小白脸了?那我这就带人把他捉来。”

    火凤生气的拍了一下她的后脑勺:“14岁了了还没个正形,我这么大的时候都生下一个孩子了。我今晚叫你来就是让你去打探一下消息的。你注没注意到翔那伙人晚上升起了篝火?”

    “我当然看到了,族里还有不少人在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呢。”

    “我就说你这么大了还不考虑正事,你没注意到他们没有带火种吗?”

    “阿咪,他们的火种不是你给的吗?”

    “我没事给个外族人火种干什么,我估计,他们不是有什么保存火种的好方法,就是自己会产生火种。”

    “产生火种?!人怎么能产生火种?”

    “这个我也只是猜的,不过听老辈人讲,我们族的祖先就是由浑身能冒火的凤凰变得。现在就要你去打探一下,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遵照火凤的指示,玉凤第二天一早就趁着交换物品的机会去打探消息了。翔倒是没有什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概念。玉凤问什么,他就答什么,还愉快地和玉凤吃了个午饭。

    下午回来的时候,玉凤将振奋人心的消息带回来了:火种是他们现产生的,不是带在身上的。还不仅如此,他们是河溪族的人,出售那里的特产,一种由泥巴烧制成的坚硬的器皿,还出售许多兽皮,其中不少是狼皮,居然还有一张是老虎皮。要知道那时的人能从这些猛兽的口中活下来就不错了,而他们却能杀死这么多猛兽。

    所有的事情都证明:河溪族的实力一定不一般。

    “河溪族,这是哪里?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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