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作为酷哥,程小衍自然不会开口求助,他一边看新闻矫正口音,一边死磕小学生题目,七天之后,谭昭基本将翻新工作做完,程衍的耐心也终于告罄。 语文还好,数学也凑活,但英语……程衍觉得自己真的学不来。 “为什么我要学英语?” 你这个问题,不应该问他啊,谭昭有些无奈地开口:“因为英语是考试必考科目,直到高中。” 程衍难得露出了几分绝望的表情,也有了几分小孩子的模样:“人为什么要读书?” 谭昭停下手里的动作,想了一想,才说道:“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但至少读书能让人得到知识,充实自我,无知和傲慢的人会让人讨厌,读书是最简单也是最容易摆脱这两点的途径。” 第101章 鬼见不愁(七) 程衍没读过多少书, 但也听过井底之蛙的故事,陷在井底的蛙无知又傲慢,就像曾经他在五谷村那段不堪的时光, 整个五谷村就像一个巨大的井,即便他后来走出大山, 却一直没有走出心里的井。 他不知道别人的爸爸是什么样子, 也无从比较,但程衍就在这一刻清楚地意识到程司真的是个非常睿智豁达的人。至于吴大旺, 他就是个畜生, 根本不配当人。 相处没多久, 谭昭就明白程衍并不是一个擅长表达自己的人,但这崽儿心思却并不难猜,其实本质上来说, 程衍一直都是个孩子:“当然,如果你真的不想学,爸爸也不会……” “不, 我想学。”程衍坚定地开口,“爸爸, 请你教我。” 程衍是有傲骨的, 上辈子他走出大山进入社会,最初的最初, 他非常羡慕别人,羡慕别人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 可以说流利的普通话, 可以正常走路甚至疾跑,手上没有老茧,眼里没有忧愁……这些, 他都没有。 他没有钱,没有足够健康强壮的身体,没有学历,甚至连字都认不全,他就像一个被社会丢弃的存在,只能疯狂地去报复那些对不起他的人。 如果可以选择,他为什么不抓住! “好啊,不过作为交换,你得答应爸爸,乖乖调理身体。”谭昭觉得自己该打一支预防针。 这算什么,程衍当即点头:“嗯,我会好好吃饭的。” 系统:呵,天真! 程家位于枫桥镇的南面,前面不远处就是通往梧桐市的公路,离镇中心也算不上远,十几年前地理位置并不突出,但近些年经济的发展,使得程家这个院子变得非常宜居,这也是为什么谭昭会决定回来定居的原因。 程司今天开车去市里取药材,程衍难得一个人在家。 两层楼的房子,对于父子俩人来讲其实是有点大的,但程衍非常喜欢这种大而明亮的感觉,特别是二楼的大阳台,站在上面,可以将整个院子都收入眼中,这让他分外有安全感。 短短几天,他就对这里有了归属感,一楼客厅的窗帘是他选的,二楼走廊的毛毯也是,他房间的挂钩是他亲自钉上去的,院子里的阵法也是他摆的。 程衍一个人将整个家默默参观了一遍,这才抱着布置的作业去了书房学习。 而另一头,谭昭开着车已经驶入了古街停车场。 今天的太阳依旧很毒辣,连古街摆摊的古董小摊贩都蔫蔫地靠在阴凉里,听到有脚步声,才会懒懒散散地抬起头看一眼,确认不是什么小肥羊,就连起身都懒得。 谭昭在有成斋买了四十万的药材,才不过将将两箱,他付了尾款,自己抱一个箱子,又找了个店员搬另一个去停车场。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