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族群,被追上来的狼群扑倒。 五六只狼咬住这只,其余的也不停下,反而是继续追逐麋鹿群。 “咦?”庄越奇怪的说:“通常狼群捕到猎物后,不都会聚集在一块,按照地位进食吗?怎么这极北的狼群一反常态,到嘴的猎物不吃,继续去追赶鹿群?” 沈倾说:“应是为准备过冬,这群麋鹿该是准备迁徙到气温更暖的地方,鹿群一走,食物更少,狼群会很难捱。” 庄越刚想说,既然如此狼群干嘛不跟着麋鹿一块,边走边吃。就看到荒石山上忽然冒出一个庞然大物,一头巨大的棕熊,怒吼着从山坡上跑下来,冲散了鹿群,逼向狼群。 看来这片地盘属于棕熊,它对于狼群的越境,很是不满。 “好——大的棕熊!”庄越吃惊道。 沈倾为了让庄越能更仔细的看热闹,降低了梭舟,他们这会儿距离地面也就不到五十米。 所以,庄越一下就估算出了巨熊的体格,体长绝对超过三米,站起来加上脑袋,怕要超过五米。 “这巨熊也算是极北的特产,此地的修仙者以狼跟熊身上的材料,作为与南境交易物品之一。”沈倾声音依旧冷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的样子。 棕熊是杂食性的动物,落过这场雪之后,就要冬眠了。睡觉前,它肯定要最后吃一顿包饭,来地盘上抢食的狼群理所当然的不会受到欢迎。 底下早打得血肉横飞,庄越看得咧了咧嘴,这极北荒原上的竞争,就是这样的残酷。 巨熊似乎是方圆百里的霸主,狼群最终丢下几具同伴的尸体,退去了。 巨熊仰着头望了望天空,见俩人没有下来的意思,才慢慢的跑去吃那死掉的麋鹿的残尸。 “走吧。”庄越拍拍沈倾的胳膊,等他把梭舟的速度提起来,又设定好了方向,就拖着他坐下闲聊,不让他总是盯着白茫茫的雪原看。 极北是真正的地广人稀,路上很少遇到人类的聚集地。等到了预定的第二个造访的地方,才算是看到了稠密的人烟。 这里的修仙者名叫洪礼,他不像巴朗那么热情好客,并不因有南境的修仙者到来,就主动迎出来结交。还是庄越跟沈倾先见了这里的管事,询问了来意,才被领到正厅里去。 这一次,就不是庄越出面,而是沈倾引导着主动权。他也没刻意,只身上那股特殊的气质,让人第一眼就知道他出身不凡。 洪礼的管事应该是事先提醒了他,洪礼出来后,第一眼先看的沈倾,才又打量了一下庄越。 洪礼长得高大魁梧,可能是受到这里环境的影响,皮肤很是粗粝,一点也不像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城的主人。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