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大人在我身边就可以了。陆爵认真道。 落实到一些小细节吧,比如你想要什么样的装修风格?唐隐说到这里又不禁反省了一下自己,他这么多年其实都习惯了发号施令以自我为中心,很少在意旁人的感受,而陆爵在他面前又太过卑微,万一陆爵就希望哥特式的装修风格呢? 唐隐可没忘记之前陆爵到他古堡里时,对他卧室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很认真,就像是恨不得自己住进去一样。 如果陆爵喜欢阴森的风格也没事,到时候可以给陆爵扩建一下地下室 我真的可以说吗?陆爵试探性问道。 唐隐豪气地拍了拍陆爵,说。 陆爵有一点羞涩,双人床可以吗? 唐隐:? 陆爵看唐隐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再接再厉道:还有双人浴缸。 唐隐眯起了眼睛,发觉此事并不简单。 海蓝星一座靠近贫民窟的小城镇里,最近搬来了一对新住户。 在这个消息闭塞的小城镇中,很少有大人物搬来,但莫斯在见到那对恋人的第一眼,就认定他们一定是大人物,尤其是那位黑发黑眼的青年,在见到对方之前,他从未看见那么白皙细腻的肌肤,那么黑亮柔顺的头发,哪怕对方总是戴着面具,他都认为那个人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好看。 而对方身边另外一位高大男人同样气质超然,莫斯过惯了刀尖舔血的生活,对危险有野兽般的直觉,在看到那个金发蓝眸的男人后,他就本能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 莫斯的许多比赛,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都会出现,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俯视着他。 年轻的莫斯是地下竞技场的明星选手,他的力气很大,身手敏捷,对机甲有着超高的天赋,有很多城里来的人都想要挖走他去更大的角斗场。 但莫斯觉得自己还能再等等,他不满足于永远只做一个地下角斗士。 从前的莫斯不知道自己野心的终点在哪里,总想着他要坐在看台上,做那个决定角斗士命运的人。 当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出现后,浴血的莫斯忽然能将他的野心具像化 他要成为和那个人一样厉害的大人物。 每次当那个金发男人出现时,莫斯都会尤其卖力地比赛,如果平常他只花五分力气就能赢得比赛,对方在场,他就会要花十二分的力气,他要赢得无比漂亮,他要抓住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要在那位大人物心中留下了一点印象。 哪怕只有一点,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都是逆天改命的机会了。 金发男人不是每天都会出现在贫民窟的地下角斗场,于是莫斯千方百计去打听,最后发现那个男人每天一定会去的地方是小镇上的菜市场,而且还是最早去菜市场的那一批人,据说挑菜手法让老练的阿嬷都甘拜下风。 有时候黑发青年会和对方一起买菜,但比起挑菜,那位黑发青年显然更喜欢买花,他总会路过花摊时买几束花,什么种类都有,就是不买玫瑰。 莫斯想到了一个突破口。 他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种很漂亮的花,生长在最陡峭的悬崖峭壁上。 莫斯不知道那位黑发青年什么时候会出门,对方一周出门的次数不到两次,出门的时间频率也不一定,因此莫斯在接下来的一周中,每次都徒手爬上高高的悬崖,摘下那漂亮的悬崖花,蹲在卖花的老婆婆身旁,小心翼翼保护着纤细雪白的悬崖花。 这种花很奇怪,在悬崖那种恶劣的环境里,它可以顶住狂风暴雨坚韧生在,在莫斯进行准备的水瓶里反倒活不久,半天时间就病恹恹了。 许多次都有人提出想买莫斯的花,但都被莫斯拒绝,他每次从竞技场出来就去眼巴巴蹲点,每次都未能等到那个黑发青年。 那莫斯毫不沮丧,他已经习惯了生活这样的对待。 他将病恹恹的悬崖花做成书签,他听说那位黑发青年偶尔会去书店买书,如果对方喜欢这种悬崖花的话,下次他就能将悬崖花制成的书签给对方了。 说起书,莫斯也喜欢书。 书上说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在准备了一个月后,莫斯在某一个很寻常的清晨,终于再次遇见了那位黑发青年和金发男人。 他们刚从菜市场回来,也许是清晨的人较少,那位黑发青年这一次破天荒没有带口罩,露出一张美到莫斯无法用他贫瘠的文学造诣去形容的脸。 莫斯呆呆看着对方从远方走到眼前,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瞬间静音了,只有对方的声音无比清晰,动听极了,带着一股很好听的韵律,这是什么花? 莫斯愣了起码有三秒没有回答。 黑发青年有些疑惑地挑了一下眉毛,莫斯听到自己傻傻地说:我也不知道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