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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_177


佣兵等外来者,但这些外来者和小镇居民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也就老汤姆的小酒馆会提供他们暂时歇歇脚填点肚子。

    那个时候的穆拉小镇,与其说是一个镇,不如说是一个驿站,一个破旧的村落。

    但现在,原本枯黄灰败的民居全都被整齐划一的红砖小屋取而代之——红砖也是欧姆“发明”出来的,这种以粘土为主材料但是却比粘土和石头更坚固比木头更耐风雨的材料搭建的建筑已经成为穆拉城的一大特色了——在青绿色的穆拉大森林映衬下,别有一番美感。

    不仅是居住环境的改变,随着穆拉城粮食产量的提高以及更多美食烹饪方法的普及,穆拉小镇的居民们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率先将美食摊贩的雏形给鼓捣了出来,消费者们正是这些来来往往的外来者们。

    曾经的他们,最多将穆拉小镇当做从穆拉大森林出来后一个暂时歇息喘口气儿的落脚点,但现在,无论他们在穆拉大森林里有没有收获,只要有空闲的时间,便要在这儿吃一顿美食!更有甚者,他们风尘仆仆刚来到穆拉小镇,在进入穆拉大森林之前,都要饱餐一顿特色小吃再说!

    这些小打小闹的小摊贩尚且如此受青睐,更不用说独占卤味秘方的小酒馆了。

    现在的小酒馆,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灰扑扑寒酸破旧的小房子了,不仅扩建过两次,连装修也重新装修了两次,现在早就是大酒馆了——不仅提供食物,楼上还有房间可以住宿,依然是穆拉小镇的独一份儿。

    ※※※

    欧姆他们和其他几支屠龙小队的进度差不多,差不多是前后脚来到穆拉小镇的,而这个时候夕阳西下,夜晚并不是适合进入穆拉大森林的时机,因此大家不约而同地都选择现在穆拉小镇住一晚上。

    而菲奥娜他们这些贵族,自然要选择最好的,因此老汤姆的大酒馆成了不二的选择。

    虽然已经有几年没见了,欧姆也已经从少年长成了青年,但是老汤姆和丽萨婶婶第一眼就认出了欧姆来。

    老汤姆早就已经改变了之前对欧姆的印象,对于他的到来,简直是欢迎得不得了。

    原本已经不用再亲自招待客人的老汤姆十分激动地“抢了”侍者的工作,端来一盘盘的美味佳肴——丽萨婶婶的手艺之前的确比较一般,但是随着生意好转起来,她有了更多的材料练习,厨艺居然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不少。

    当然,作为大酒馆的老板娘,她除了卤味需要亲自看管外,其他的烹饪工作早已经交给了新招来的厨师。

    因此,一听到欧姆的消息,本来在厨房负责卤味的丽萨婶婶也不盯着了,跑出来指挥着老汤姆从酒窖里搬来好几桶的葡萄酒——而且还是白葡萄酒,一般都是上层人士才喝得起的这种颜色的酒液。

    和曾经的主打是水一样的艾尔酒相比,简直是质的飞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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