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的她来了,轻轻的她又走了,挥一挥手,没带走孙全,只带走一点行李。 袁水清临走之前,在孙全这里住了两天,给他留下一段美妙至极的体验,他终于真正拥有了她。 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贪心地希望自己不仅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为了庆祝这件事,他亲自下厨,给自己红烧了一只肘子,喝了两瓶啤酒。 他没想到袁水清会走临走之前,送他这样的礼物,月初自驾游回来的时候,她还让他等她今年生日的,没想到她竟然临时改变了计划……这个出尔反尔的女人! 当然,他喜欢她这次的出尔反尔,有个性!他欣赏。 她给的理由是:“我生日的时候,可能赶不回来,而你去我们学校也不方便,所以……” 所以就便宜他了。 美中不足的是,他刚尝了点味,她就回科技大参加毕业典礼去了,而且归期不定,孙全只能在心里劝自己——做人要知足,知足常乐。 在她走后的第二天,7月2日上午。 孙全起床洗漱,填饱肚子后,就上了二楼打开电脑,给自己泡了杯茶,准备正式开始写《不死龙戒》的正文。 大纲和第一卷的细纲,他都准备好了,这个故事的开头该怎么写,他早已了然于心,可真正准备动手来写,他心里还是有点紧张。 故事背景、人物设定、修炼体系、功法丹药等等,都设定好了,故事的主线也都列得清楚,可我现在的笔力,真的能写出自己想要的那种感觉吗? 作为一名靠文字吃饭的职业写手,他当然不止一次思考过什么是好的文笔?一个写手的笔力强弱该怎么判断? 一开始,他觉得文笔就是能写出别人写不出来的华丽辞藻,让人一见就觉得惊艳的那种,他曾向那个方向努力过。 然后慢慢就发现自己好像走错了路,也许华丽的辞藻适合诗词、适合歌功颂德、也适合不要脸的广告词,但对于一本以故事性而见长的网文来说,华丽的辞藻显然不是什么加分项。 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现代社会,有几个读者有耐心来看你写那些带着浓浓炫技味道的华丽辞藻? 故事!故事!故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对一个网文作者来说,最重要的应该是故事本身,所以一个网文写手应该追求的文笔,就不该是华丽的辞藻,况且,动辄数百万字的长篇,你通篇用华丽的辞藻来写写看?你小母牛倒立,你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推移,孙全慢慢领悟对一个网文写手来说,最强的文笔,就是能用最简练的文字,描写出自己想写的场景、人物、对话,以及其它所有想表达的东西,就像画家的笔,寥寥几笔就能画好一个东西的画技才是牛逼的,除此之外,都是异端! 但,很多事都是知易行难。 他明白了网文写手的好文笔该是怎样的,但真正去做,去实现,却发现——麻痹的,好难啊! 有时候,他拿自己的文笔去和大神们的文笔作对比,发现其中一些大神的文笔,并没有让他感觉自愧不如。 那时候,他就对自己的文笔有几分信心。 但有时候,他写文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一时间无法用准确的一句话去表达自己心里想表达的那个意思的时候,他又陷入对自己笔力的怀疑中。 他自己也清楚,多年扑街扑下来,自己的文笔是进步了很多的,但进步越多,他就发现自己的弱点越多。 于是,他对自己的笔力究竟如何,始终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而现在要正式开写《不死龙戒》的正文了,他又一次担心自己的笔力是否足够? 够吗? 还不够吧? 应该够了! 万一不够呢? 他眼神犹豫,却没有犹豫太久,他觉得还是写写看!反正又没急着发表,先写出来看看效果再说。 …… 书名:《不死龙戒》 类型:玄幻 作者:…… …… 犹豫片刻,孙全在作者一栏写上:奋斗的咸鱼。 笑了笑,他略过大纲部分已经写好的简介,直接开写第一章。 …… 第1章爱发呆的林二蛋 无数的火把,照亮一方夜幕,将夜幕下的乱剑堂包围得严严实实。 马蹄声、人声、刀剑出鞘声,将熟睡中的乱剑堂上下全部惊醒,纷纷披衣拿剑奔跃而出,呼喊询问怒喝。 一头通体黝黑的骏马从分开的火把人群中缓缓踱来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