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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媳妇儿


    大概是为了遮掩自己的慌乱,还没到房间,苏慕就拿起了仵作留给她的验尸报告看了起来,将那些旖旎的心思藏了起来。

    看完,苏慕就真的确定这个案子有两个杀人凶手:“除县令提到的伤痕差异外,几具尸体还有其他差异。余生用的是杀猪刀,刀面宽,一次能到的位置更深,除莺莺外的二人,都是两寸一顿,这说明杀害这两人的凶器并非杀猪刀。余生对杀猪刀似乎有一种执念,他应该不会突然放弃用惯了的杀猪刀改用其他武器。”

    “余生既然想包庇他,那他们二人定然存在某种联系。”

    “你可知余生来吴城这段日子是住在哪里吗?”苏慕问。

    林毅并不清楚,费了一番功夫,两人才打听出余生是住在了余父家附近的一户院子里。

    余父在当地是个有名气的屠夫,割肉不用称,手一摸刀一划就是精准的重量,卖的猪肉也新鲜。

    苏慕一时兴起,让林毅先带她去街上逛逛,买了两串糖葫芦,林毅推着苏慕停在了一间茶棚,正对着茶棚的就是余家的猪肉铺。不同于余生的书生样,余父长得三大五粗,一身肥肉,在阳光下,每一处都闪着油光。

    案上码着猪肉,一把杀猪刀剁在案板上,几只狗在案前徘徊,等着从天而降的骨头。

    茶棚的老板端来了一壶茶,林毅趁机打听道:“这附近谁家有小狗崽啊?”

    老板抹了把汗:“这里养狗的可多着嘞,客官买狗崽是想吃还是养?”

    “这不前先天院子里进了贼,我媳妇儿还被砍伤了脚,这几天夜里一直睡不安稳,想买狗回去安安她的心。”林毅道,撒谎撒得那叫一个顺溜。

    苏慕忍不住拧了把林毅腰上的肉,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小狗崽不顶事,看家护院还得用成年的大狗。”现在天气还不算热,茶棚里客人也少,老板干脆坐下来陪林毅聊天。

    “小狗养养容易熟,大狗还得提防着会不会反咬一口,万一带了条大狗回来反而伤了我媳妇,那不是得不偿失嘛。”林毅握住苏慕的手不让她拧。

    苏慕咬牙切齿,不想理林毅,抽回手,换了个姿势在那观察余父的摊子。

    老板思索了一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打了个寒噤:“还真是。就住在那儿的黄老大就是被自己花了大价钱买的狗咬断了腿,至今走不利索。不过想要买狗,你还是要去找黄老大,他平生没什么兴趣,就爱养狗。”

    戏要演全套,林毅站起来顺着老板手指的地方看去,竟与余生住的地方是同一个方向。

    “哎呦,还真巧,你瞧,那就是黄老大的家奴。”老板一拍大腿,“也真是钱多的没处花,隔几天就买一堆的猪肉回去喂狗!”

    林毅端着茶杯看过去,老板说的大概是那群穿着土黄色衣服的男子,旁边还停了一辆车,车上满当当的都是肉,还滴着血水。

    “这么大桩买卖,这么不让杀猪的给他送货上门?”林毅问。

    “没办法,余屠夫家人手不够,除去三个已经嫁出去的女儿,就只剩两个儿子,大儿子跑了,又指望把二儿子养成文曲星,都没让他碰过生猪肉,总不能为了一桩生意就雇人吧。但他家肉最新鲜,又离黄老大家近,黄老大也只能自己派人来取。”老板颇羡慕,虽然人家比m.nanCHAng79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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