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想起了她的皇兄,他有时候出宫也换装,掩饰身份。不过皇兄是肯定不会穿这种粗布衣裳就是了。 她以为重锐只是顺便带她逛一下,没想到还特意换了个身份,挺周到的。 之前总觉得他会捉弄她,看来是她小人之心了。 谢锦依有些不好意思,想到自己身上的流光锦是贡品,谦虚地问道:“那我是不是也换一身普通些的比较好?” 少女的声音清脆好听,带着疑问和纠结,重锐用手指顶了顶斗笠,就见她仰着脸,漆黑的瞳仁也在认真看着他。 重锐身形高大,谢锦依只到他的肩膀,他看着她时,目光不得不微微垂下,让他整张脸都柔和了两分。 他说道:“不必了,这样便很好,普通百姓也不认得流光锦。” 谢锦依皮肤细嫩,流光锦亲肤如无物,所以她从来只穿流光锦制成的衣裳,不用换自然是最好的。 她点了点头,脸上已是带了掩饰不住的兴奋,催促道:“那我们快走吧!” 千机营毕竟是燕国重地,寻常人都不能靠近,所在的地方离百姓自然也有段距离。重锐骑马带着谢锦依来到街上,身后跟着几骑近卫,快到集市时下了马,将马留给近卫,两人走了进去。 千机铁骑战功显赫,重锐作为主帅,获得的封地自然不会差。 昀城虽然比不上皇城繁华,但也比许多地方富庶,集市中自然也非常热闹,加上靠近边境,各国之间通商,所以昀城街上能看到不少穿着异国服饰的人。 城中大街人来人往,两边商铺鳞次栉比,还划分了小摊区,布局清晰,偶尔能看到有士兵在巡逻,放眼看去,热闹却又不失秩序。 进了集市之后,重锐就自觉地站到谢锦依身后。四周都是人,谢锦依总觉得很容易被撞到,忍不住回头看重锐。 重锐被斗笠挡得只能看到下巴,声音却带了笑意:“我在的,别怕。” 谢锦依确实怕跟重锐走散,此时被看穿心思,耳尖一热,恼羞成怒:“谁怕了,你不要胡说。” 少女脸上飞红,被白皙的肌肤衬得艳若桃李,那身华贵的衣裳便是锦上添花,在这闹市中耀眼至极,引得不少人偷看。 有年轻男子甚至想上前搭讪,然而刚走出一步,混在人群中的近卫便抬了抬刀,挡住想搭讪的人。 谢锦依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重锐忍笑中带了些无奈:“是小人不好,小姐不要生气了,外面比不得家中,你看,大家都在看着你呢!” 被他这么一提醒,谢锦依才发现许多人在看着她,以为是自己当中发脾气,引人注目。她顿时就不吭声了,鼓着腮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糖葫芦嘿,又酸又甜的糖葫芦!” “祖传胸口碎大石!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各位看官赏个脸,叫个好,投个钱!” “转运风车,手指动一动,好运就相随!” …… 谢锦依看着什么都新鲜,摊主们见小姑娘生得漂亮,也很卖力介绍。她眼里充满了好奇,也有看到想要的东西,但她才逛了不是很久,不想拿着东西继续逛,于是便什么也没买。 重锐见她看了糖葫芦几次,觉得有些好笑,说道:“想吃就买。” 谢锦依昨日重生后便昏睡了一天一夜,今早也没吃多少,现在确实是有些饿了。她在宫中没见过糖葫芦,只觉得那一颗颗果子像红玛瑙,裹着一层糖浆,色泽诱人。 这时,一个年轻妇人带着对姐弟,给弟弟买了一串糖葫芦,姐姐也想要,妇人却说:“这是小孩子吃的,弟弟还小,你都多大的人了,吃什么糖葫芦!”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