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帮你做点吃的,这样你醒过来就可以热来吃。」潘寧世最后选择了拖延战术,他需要一点时间想想,至少要想清楚拉不拉多到底是怎样的狗,这样他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胜任。 起码是大型犬吧?他安慰自己,若夏知书想养个吉娃娃或博美这种小型犬,他就没机会了。 更重要的是,潘副总编现在的职念就是一顿饭,说好昨天要做晚餐的没做成,排骨汤还被叶盼南给做了,虽然很好喝但他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所以,早餐他必须想办法表现一下。 「你喜欢吃什么?」看了眼錶,还不到七点,时间仍非常足够。「我可以看一下你的冰箱吗?」 夏知书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好像也不急着听潘寧世的回应,一隻脚踩着拖鞋,另一隻拖鞋则不见踪影,大概是出来的时候落在卧室里了,还好脚上穿着袜子,应该不至于冷到。 潘寧世连续看了几眼那隻没穿拖鞋的脚,踌躇着无法下定决心要不要开口关心一两句。他怕自己要是开口了,会不会过度亲密?两人现在处于一种很曖昧不清的状况,好像多一点少一点都不对,但不开口提醒他又过意不去,就很担心。 大概是察觉了他的视线跟迟疑,夏知书低头看了看自己没穿鞋的那隻脚,果断地把穿着的拖鞋蹬掉,完美解决。 潘寧世能说什么呢?就算交往了他也只是一隻拉不拉多,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做才对?他纠结得脸都皱在一起了,过了一会儿他下定决心,试探问:「我能进你房间一下吗?就一下。」 夏知书耸肩无所谓道:「请随意。」 松了一口气,潘寧世连忙进了夏知书卧室,但不敢多看,他上次住过一碗,怕自己会回想起什么不该想起的回忆,像是夏知书的屁股啊、夏知书的小香蕉啊、夏知书的乳头……够了。 飞快抓了遗落的拖鞋出来,又捡起刚被踢掉的那一隻拖鞋,最后在落坐于工作檯边的夏知书身前蹲下,把对方的两隻脚小心翼翼放在自己膝盖上,轻手轻脚地将拖鞋套上去,顺手整理了一下袜子。 「你真的不当我的大狗狗吗?」夏知书笑盈盈地看着好像完成什么大工程,嘴角弯起满足弧度的高大男人,心头痒痒的,手指也痒痒的,也就乾脆不控制在对方头顶揉了揉。 发胶的触感,手感不是太好,夏知书不太满意,手滑向潘寧世的脸颊,顺着来到耳后,搔了搔:「我们见面的时候,你可以不要用发胶吗?我比较喜欢毛茸茸的手感。」 潘寧世没有回答,也可能他没有听清楚,整个人现在被搔得面红耳赤,眼眶都湿了,脑子里也嗡嗡回盪着自己内心毫无章法的兴奋嘶吼。 必须冷静,他是个成熟的大人了,这时候应该要拉开一点距离恢復理性思考,然后再回答夏知书的问题。 于是,潘寧世最后做了一个总匯欧姆蛋,他还想多发挥一点,奈何夏知书明确拒绝他的孔雀摆尾,只能扼腕地带着一丝不甘,在七点多的时候告别了昏昏欲睡的夏知书。 整个上午,潘寧世都在思考一隻拉不拉多的问题。 去公司的路上他查过了一些拉不拉多的资料,一种很帅很温和的狗,经常被训练成工作犬,特别是导盲方面。高服从性,所以非常好训练……潘寧世思考了片刻,在心里的清单上打了个勾。 有潘靄明那样的姊姊存在,他确实是有高服从性与好训练的特质。 体格健壮,打勾。 活力充沛,打勾。 速度快……这要看哪件事情,有些时候男人不能快,但可以先打个半勾。 贪吃……这也要看状况,究竟「吃」什么很重要,所以也先打半勾…… 即使是这样,他还是觉得很茫然,文字上的叙述来说,自己应该可以当一隻不错的拉不拉多,夏知书眼光真好。但他没养过宠物,具体上拉不拉多到底是什么样的狗,潘寧世觉得自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