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一众官员和理事会成员在法庭里合计了合计,前面两种方式都不想选择,脸一抹,干脆宣布无限期休庭,先把嫌疑犯押送内务部监狱关押。 在之后的某一天,嫌疑犯洪涛突发心脏病,经过及时救治,架不住常年奔波,营养不良,身体素质严重下降,再加上年老体衰,精力憔悴,在急救室里不治身亡,与世长辞。 人都没了,谁还会有能力、有胆量、够资格去提出这个大逆不道的问题。事后把那份资料毁掉,再把理事会的记录改一改,弄成表面合规,基本也就一劳永逸了。 即便以后有人穷凶极恶、走投无路,再把这件事抖落出来也是徒劳无功。没有证据支持,光靠嘴说,光靠回忆,十多年前的事情,谁能说的清呢。 第957章 我要公审! 但具体到洪涛身上,首先第三个选择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联盟高层内部能达成一致,也就不用等到现在被迫动手,早在信阳前线完全可以做得更顺理成章。 第二种选择的可能性也很小,初秋、高天一和部分理事是对权力很热衷,急于改变目前这种凡事都要商量的局面,试图大权独揽。但她们还没有一手遮天的能力,也非常不愿意把军方牵扯进来。 她们心里很清楚,一旦军方介入,无论保皇派还是改革派都会成为可有可无的废物,到时候只有一个规则,谁拳头大谁说了算! 实际上留给联盟政府和理事会的路只有一条,捏着鼻子也得承认继承性,进而承认原始规则的合法性。那么问题来了,承认原始规则的合法性,洪涛就能免除审判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管在任何规则之下,搞暗杀的做法都是严重违法的。如果洪涛能逃避法律制裁,那原始规则就失去了相对的平衡和公正,根本没必要去遵守了。 其实洪涛根本就不想逃避审判,更有甚者,他不光不逃避,还要轰轰烈烈的去受审。让全联盟,乃至全世界的幸存者组织全都知道庭审的内容,把罪恶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任凭所有人评说。 现在他就要图穷匕见,之前所有的表演,全是在为这一刻进行铺垫,而知道要这么干的人,只有他一个,甚至能猜到要这么干的人也不存在。因为他太能装了,想法也太与众不同了,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思维逻辑。 “嗡嗡嗡……嗡嗡嗡……”原本很安静的法庭顿时变成了蛤蟆坑,无论政府官员还是理事会成员全被这个要求雷得外焦里嫩,继而慌乱不堪,最终交头接耳。 简直就是疯了,直到此时大家才意识到这位联盟创始人根本不是回来受审的。他先装出一副孤苦伶仃、众叛亲离、走投无路的可怜德性,突然就露出了獠牙、张开了血盆大口,准备拉着联盟管理层一起同归于尽! 啥叫公审?就是公开审理。啥叫公开,找个政府机构弄个法庭,由法庭指定谁可以参加谁不能参加,在有限的范围内由少数人参与的庭审,肯定不能算公审。 首先就得在公众场合设立法庭,然后要原则上允许所有联盟成员旁听,包括公诉、辩护、合议、表决、判决等等环节,全要在大庭广众的注视下进行,最终还要把判决结果公开,一个字都没法隐瞒。 为啥说这么做是要拉着所有联盟高层同归于尽呢?因为公开啊,就这么简单。但凡是组织,只要有了管理层,就必然要有些不太能说得出口的龌龊事儿。无论古今中外,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这样,无非就是程度多少而已。 洪涛犯的啥罪呢?杀人罪!审理杀人罪,肯定要牵扯到杀人动机和过程。洪涛为啥要杀人呢?要说被逼的走投无路肯定不是,但其中政府高层涉嫌贪腐、以权谋私之类的情节也是必然存在的。 往常,这些事情是不用公开的,即便暴露了,在高层内部互相交换下利益基本都能被摆平,甚至还可以一起想办法找借口糊弄普通居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美其名曰顾全大局。 可现在不成了,除非不让嫌疑犯辩护,否则这点事全得被抖搂出来。洪涛那张嘴……他要是找个律师辩护可能还好点,如果要自己辩护,别说现在东亚联盟的破事,恨不得连复兴联盟里的龌龊也得被抖落得干干净净。 啥?复兴联盟也有他的责任,还是主要责任!我呸,他都站在被告席上被当做杀人犯受审了,还会在乎这点脸面和名声?这位啥时候要过脸啊,谁和他比脸皮厚,从一开始就等于输了。 再说了,现在他是无官一身轻,说出大天来也是前任领导者。而联盟之所以产生了方向性的变化,其根本原因还是他离任了,或者说是失踪了,关系真不太大。屎盆子全要后来的官员们顶,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跑! 现在已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