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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第106节


    一千米的总程,彼时, 她跑完了六百米, 其他两名体育生的步子比刚开始慢了很多, 为最后冲刺蓄力。

    不行,她想晕,撑不住了。

    洁白运动鞋在红色塑胶跑道的频率逐渐放缓,最后停止。裤脚束紧, 却没能遮住她的纤细脚踝, 露出的皮肤似雪, 无瑕又细腻。

    长跑中有人停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温书梨不是第一个,只不过, 她的“放弃”在朋友眼里来得太突然。

    观众席。

    连彻眼尖, 看到温书梨停下立马捉住迟川的胳膊,“川哥川哥!梨姐怎么不跑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见状,迟川啧了声,隐隐担忧,“梨子今天状态不太行, 是因为阿厌没到现场吗?我得给他打个电话汇报情况。”

    点亮屏幕, 刚想拨过去,肩膀上多了一处按压。

    那人的手很好认, 肤色冷白调, 青筋凸显, 手指根根修长,黑痣点于无名指骨根左侧,视觉上看,禁欲,也性感。

    没错,是沈厌。

    少年衬衫规整,最顶端的透明纽扣没系,领口稍微敞开,可以隐约看到锁骨下方的银链。应该嫌热,黑外套脱了搭在弯曲的胳膊上,两个字形容,随性。

    “阿厌,你这是……跑着过来的?”迟川发现不同。

    路泽渊:“厌哥!”

    连彻:“厌哥!”

    两人异口同声。

    不等沈厌回答问题,迟川先一步抢了话语权,第一时间挥动双手,角度朝着操场大声喊道:“梨子!阿厌回来了——”

    ……

    一秒、两秒、三秒,温书梨一共休息了三秒钟,可她却感觉像三个世纪。直至一道男声入耳,模模糊糊的,好像说谁回来了。

    温书梨偏头,视野所及,彩色阶梯台上的迟川蹦跳着,似乎在吸引她的注意力。

    正值黄昏,灿阳炙热消弭,深橘色的天际软云无边蔓延,像是漏气棉花糖倾泻而下,风吹,云散,如绚彩斑斓、美轮美奂的绛。

    沈厌站定阶梯一方,很显眼的位置,身后是唯美的晚霞背景。可温书梨却觉得,人更好看。

    借此角度,温书梨对沈厌笑了下。

    脑海里残留的比赛胜念重新遇火即燃,甚至更旺,不灭的趋势。

    “女神!加油!”

    “漂亮美人!超过她们!”

    “计算机系花!冲第一!”

    “……”

    来自四面八方的加油声、呼喊声升沉,音浪不减。

    温书梨默念:知道了,跑步而已。

    跑得快是温书梨最厉害的特点,可以说伴随着她的整个童年。

    因为骨架小,生得瘦,小时候小区的同龄女孩儿和男孩儿在跑步方面都比不过她,别看她哥温子旭是个男生,仍然是她的手下败将。

    令所有人都震惊的是,温书梨保持匀速把四百米的一百米跑完,剩下三百米全力冲刺,打了鸡血一般。

    与第二名体育生的距离缩为一米,超过!

    与第一名体育生的距离缩为半米,再度超过!

    女子长跑一千米的终点就在前方,受到惯性冲击,温书梨没法停,她越过那条悬浮在空中的红线,路线未改,径直向前跑。

    脚下仿佛生了风,随之,跌进沈厌怀里。

    在温书梨奔向重点的同时,沈厌早就下来了,在终点前方等她。

    “阿厌,我……我跑了第一。”力气消耗过大,温书梨说话声断断续续的,小表情骄傲,“厉不厉害?我的……意思是,我、厉不厉害?”

    她胸腔上下起伏,鼻子和嘴巴同时吸气呼气,实在累,四肢软绵绵的,脑袋倒他肩膀一侧。

    沈厌抱着她,笑着点头,“厉害,我女朋友是第一。”

    这一拥抱画面,观众们磕疯了!

    本来温书梨以第一名冲向终点,他们立马沸腾:“我去!第一诶!温书梨超过了两名体育生,她跑了第一!”

    “女神就是女神啊,德智体美劳优秀到没有退路,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是,温书梨可是我们计算机的系花女神呢……”

    话还没说完,有人卧槽了一声:“我没看错吧,这两人怎么又撒狗粮!救命!”

    当然也有人距离离得远,或者没戴眼镜,看不清跑道上发生了什么,不明所以:“咋啦咋啦,卧槽什么?!”

    “看呐,小情侣公众秀恩爱!我承认我酸了!我现在就是柠檬精!红眼的那种!”

    “哇靠靠靠,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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