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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第79节


    “十七岁,正值青春大好年华,用尽全力拼搏一次比什么都重要,到了高三,你们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最终没有偏离正题,他语重心长道:“阮欢的事情我会严肃处理的,老任,走吧,给他们一点时间想想。”

    任福国跟在校长后面,人走远了些又转身,口型好像在说:“你们这帮兔崽子。”

    不凶,甚至有点玩笑成分。

    阮欢也走了,应该是被领导们带走的。

    一瞬间,礼堂又炸翻了天,有的信温书梨和沈厌彼此认定,有的信沈厌帮温书梨的原因是纯属解围。

    不过,前者居多。

    “厌哥!不是我说,你刚刚太他妈帅了!为了表达我对你的崇拜之情,你要是需要我这边可以提供范文,能帮一点儿是一点儿啊。”

    “还有我还有我,一周不写两三篇检讨我就手痒哈哈哈哈。”

    “你经常不交作业不就被班主任吵着写检讨嘛,笑死我了。”

    一部分高一学弟也站起,两手放在嘴边,声嘶力竭地喊:“学长,我宣布,你就是我男神!”

    “男神加一!”

    “男神加二!”

    “男神加三!”

    “……”

    重复累加,好像没有尽头。

    受到热烈气氛渲染,温书梨也站了起来。

    宽阔豁达的空间,周遭斑驳,承载数不清的人影,众多陌生不熟悉的面孔挂着笑,双手燥热舞动,燃起的声响起伏而浩大,仿佛要冲破一切束缚。

    那是对耀眼少年加以钦佩的证明。

    彼时,一束光落于他肩侧休憩,迟迟未散,于拥簇之中,仍引人夺目。

    隔数十里,越过重重阻挡,她与他目光交汇,琥珀无瑕、曜石凛冽,虽相视无言,却又像什么都说了。

    安全感宛若长藤蔓延缓缓拂上心头,打消了她所有的飘忽不定。

    “阿厌,谢谢你。”

    这句话的声音小到极致,与振奋激动格格不入,简短五个字,好似随风落在他耳边。

    沈厌读懂了。

    逆着光,少年弯了弯唇,很轻地回应她。

    -

    阮欢的父亲是云夏市知名投资人,背景惹不起。

    文艺晚会这件事惊动得波澜不小,经上级领导主观臆断大于客观事实的一致讨论,罚阮欢三千字检讨,不用在升旗仪式上念出来,也不用叫家长。

    此消息一出,很多人觉得不公平,但没办法,人家是资本。

    温书梨在和温子旭发消息,后者怎么也没想到才两个星期的时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哥:【以后还敢迟到吗?】

    w:【不想和你说话。】

    哥:【……】

    哥:【还好你现在住宿,以前走读迟到的次数也少不到哪里去,算了,我也不说什么了,有一点还是要说的,沈厌这小子挺不错。】

    哥:【你别忘了答应我的,比起你一个人上京大,我更想看到你们两个人。】

    温书梨写检讨的右手顿住,越看后半句话越觉得一语双关。

    w:【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只告诉了爸妈,还没和你说。】

    温子旭打字速度一秒钟一个字,超级快:【用你说?我自己有眼看不行吗?你醉酒那天的事儿了,他送你到我们小区楼下,我正好出小区门。】

    简单几句,温书梨全部知晓了。

    很难想象,在众多高中生不被认可的喜欢里,她的爸爸、妈妈、哥哥都站在她这边,虽然有时间限制,但最好的结果都没有阻止不是吗。

    哥:【早读马上结束,检讨写好了没?】

    温书梨如实回答:【还剩两百字,快了。】

    【暂时先别发信息给我,我要写检讨。】

    哥:【知道了知道了。】

    意识飘散,三个条件,她哥说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还说不要问沈厌,因为沈厌也不会说,等高考之后答案自然知晓。

    不容她细想,再抬眸,一股清冽的薄荷香直直沁入鼻息,清爽干净,随之沿脉搏纹路抵达心尖,律动攀升,白皙颈肩忍不住向后退了退。

    原来是沈厌倾身靠近她。

    “这句要不改改?”他唇角轻微勾着,手持反过来的中性笔,用笔帽指着笔记本上的“病句”。

    说“病句”也不为过,因为最新一句话写着“我很不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其实应该是“我很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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