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望他们招手说道:“来,你们俩跟我去东门市场一趟。” 一听去东门市场,大脚很高兴,因为谁都知道跟着林上尉有肉吃。 临走前董刀还特意洗手洗脸,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点。 来到东门市场,林跃带着他们拐进典当行,跟朝奉低声交谈几句,把肩上挎的布包推过去。 董刀一眼便看到凸出包裹的黝黑枪口。 手枪! 从造型来看应该是日军装备的南部十四式手枪。 这玩意儿他在李乌拉那里见过,说是跟着林跃杀鬼子从一名日军少尉身上搜到的,大脚手里也有一把,时不时的拿出来在那些兵油子面前炫耀,说是林跃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这几天炮灰团的人害怕被何书光那群人刁难,全员窝在收容站里哪儿也没去,而林跃的配枪是勃朗宁,比南部十四式好用多了,那么问题来了,布包里的手枪是哪里来的? 董刀一脸凝重地看着他,心里有一个大胆又怪异的念头。 难不成……他每天晚上夜不归宿,是去对岸杀鬼子了? 想想奔腾东去的怒江,想想日军屯守的南天门。 这……他是怎么做到的? 手枪这玩意儿在抗战时期可以说是身份象征,一般只有军官会配手枪,普通士兵就一杆步枪几发子弹,即便是小鬼子的东西,也远比中正式、三八大盖什么的昂贵多了。 朝奉把布包干净利落地收起来,之后将林跃请到里间,没用多长时间俩人一起走出,可以看出这次合作很愉快。 董刀看着有说有笑地两个人,他敢肯定林跃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事。 “走吧,带你们吃点好的。” 林跃带着二人离开典当行,径直走进斜对过城里最大的酒楼,跟跑堂要了鸡蛋、牛肉、青菜、还有一条鱼两壶酒。 有鱼有肉有菜有酒,哪怕是一向稳重的董刀,也忍不住口水横流,同大脚抢食般地把桌上的东西扫了个干干净净,还要了两碗米饭淋上菜汤一股脑扒进肚里。 林跃喝了一口酒,把空杯放下:“吃饱了?” “吃饱了。” 董刀捻起碗沿附着的几粒米送进嘴里。 “走吧。” 他喊跑堂过来结账,完了带着俩人走出酒楼。 大脚在后面问道:“林跃哥,我们去干什么?” “去城郊兵营,找原来的弟兄。” “哦。” 大脚对这个回答没多少想法,董刀脸色一变,心里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就知道这顿饭不好吃,看嘛,要命的事情来了。 …… 一段时间后,三人来到城郊军营,林跃吩咐大脚在远处看着,与董刀二人走到大院门口,跟警卫说来找自己部队的士兵。 那些人当然不让他进入,还拿枪推搡董刀。 林跃朝着里面喊了几声,没过多长时间便听到一阵吵嚷声,整个军营开始骚动,门前站的几名持枪警卫进了大院,很快地,一名副营长带着两个满头大汗的士兵走出来。 “你们想干什么?擅入营区乱我军心是重罪知不知道?”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