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钟,不算很远,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有利的位置,三人挑选了稍微好点地方,陆军博因为还要去后山采矿,放下东西就走了,陆博源和陆晓晓开始折腾炉子生火,架起锅子,开始热油,然后把带来的一块席子垫在地上,把篮子里头的菜分类铺好,待整理好,天也完全开亮了,镇上汇集了不少的人。 ☆、第3章 赶集 七月初旬的早上,还带着一丝丝的凉意。 而太阳一出来,就变得燥热无比。 小镇名为晶元镇,主要是因为附近的矿山出名,所以才得此名,晶元镇大约有一万多人口,原著居民只有三千人,大部分都是外来人口流动,原先这里荒芜偏僻,人烟稀少,有了矿山的被开发,这一带都跟着富起来,就赶集的这条主道,都是青色的大石板铺起来,街道两边均是石头所筑的房屋,飞檐楼阁,看起来格外的霸气,这种建筑在晶元镇算是非常的奢华霸气,每每都有来往的商客、游侠、旅客发出惊叹,或者择一小店歇歇脚,平常这里的美食,所以这里的生意倒是极为不错。 街道两边都是一些门面房,大部分都是本地居民,陆陆续续的打开店铺,在他们店铺靠前一点点就是一些像陆博源他们这样,从自家带来的蔬菜瓜果,或者鸡鸭鹅,有的拿出秀好的皮布,打猎回来的野味,还有采摘的新鲜水果,从河里打捞出来活蹦乱跳的鱼,还有自家做的各种筛网,簸箕,巧手哥儿做的鞋子衣服,也有各种美味无比的小吃,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看的让人眼花缭乱。 陆博源也是在农村长大的,随后搬到城里,但是赶集这种以前也是听别人说,倒是还真的没轻身经历,这会儿人好似突然一下子都出来了,悠闲自在的在每个摊位上东看看西瞧瞧,跟以前逢年过节似的,很是热闹。 人多,热闹,所有烦心忧伤一扫而空,不可否认,陆博源是非常喜欢这样的场景的。 他没有多余时间闲看,锅里头的油热的差不多,他开始把早上切好的鸡肉倒进已经搅拌好的面糊糊里,因为里头加了鸡蛋,有点淡淡的黄色,因为鸡肉分量有限,为了能够多卖点,陆博源把每块鸡肉多裹了一些面糊糊,裹好的鸡肉放进滚热的油锅里,滋滋作响,香气很快就扩散开来,陆博源的运气比较好,他来的时候他旁边是买一些鞋子布匹什么的,没有做吃的,这样免得抢别人生意,他这个鸡米花一下锅,诱人的香味顿时弥漫了半条街,又是好奇,又是嘴馋,没一会儿就有四五人聚在陆博源的小摊位前,一个看起来还是个哥儿的俊秀男子,指了指油锅里翻滚的鸡米花,问“这东西怎么卖?” 陆博源抬头,朝着那哥儿笑了笑,指了指篮子里头的袋子“三个晶币一份。” 陆晓晓十分聪明的把袋子扬了扬。 三个晶币啊。 似乎还蛮贵的。 这是聚拢来被香味吸引过来的人的心思,有的人准备离开,但也有不少人陆陆续续的围观,因为实在是太香了,恨不得伸手去抓的冲动。 那个俊秀的哥儿穿着看起来不错,三个晶币对他而言不算什么,但是这个东西他从来没有吃过,有些怀疑三个晶币的价值,迟疑了一下,似乎觉得被大家围拢有些不好意思,还是拿出三个晶币出来。 “喏,三个晶币给我来一份吧。” 陆晓晓再一旁看着蔬菜,见钱递过来,赶紧接住,而那头陆博源则是不慌不忙的沥了沥油,夹起炸好的鸡米花装进纸袋子里,鸡米花有点粗,快有手指头粗了,只有十根左右,就装满了一小纸袋,递给对方一根竹签。 “哦忘记了,这里有辣椒,你要是喜欢辣的可以自己加。”因为是第一笔生意,陆博源忘记了还有这咋。 “我不要辣的。” 那个俊秀的哥儿,往嘴里送了一块鸡米花,又脆又香,还要鸡肉的酥软,非常的香,令他食欲大开,他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真的没有想到会遇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周围的人看着他吃的香,却不知道其中滋味到底如何。 “不错,对的起三个M.naNCHANg79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