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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用红布做的眼珠子,活灵活现,可爱极了。

    十一娘雪白的脸染上健康的红晕,眼睛黑亮得像黑珍珠,笑得是那么的可爱。

    孙氏一点点地画下来,怎么也停不下笔来,她想画各种各样的十一娘……然后将画烧给阿芷姐姐。

    十一娘快活地笑着,仿佛在雪中盛开的红梅一样热闹。

    阿芷姐姐一定很开心吧,她死前最遗憾的应该就是十一娘了……那时他们费了多少力气都无法让那眼中流出血泪的可怜母亲合上双眼……

    “可惜没有红萝卜……”十一娘的笑声像银铃一样将快乐传染出去,“兔子就该拿萝卜才像话嘛。”

    “十一娘,白萝卜可不可以?”另一只胖兔子问,“不然就拿白菜吧?”

    明明是那么快乐的画面,孙氏擦去眼中的泪,微笑着拿起红色的墨水将梅树上的花瓣染上红色,再将兔子的眼睛点上红色,一副童趣十足,充满生机,完全不同于传统萧肃孤寂的雪景图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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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相极为俊美,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的男子拿起写着“父亲”字样的白色狐皮手套,手指摩挲着微突的“父亲”两个字,男人眼中露出温暖的笑意。

    男人将一边的信拆开,信封鼓鼓囊囊的,打开白纸才发现是幅画,男人一愣,然后忍不住大笑起来。

    安老元帅奇怪了,将儿子手中的画夺过来,然后自己也忍不住笑了,“看这画,应该是二媳妇的手笔,这衣服倒稀奇,我的孙子孙女一个个都变成兔子了……”

    孙氏的画画水平当然不能跟曾经考上状元的安三爷相比,但这幅画却分外吸引人。安老元帅没当兵之前是个书生,他当然看得出来这画者的用心,不是真心喜爱那两个孩子是画不出这么温暖又隐含淡淡惆怅的画,可以说画中的灵气和画者的感情弥补了画技的不足,让这幅画立刻变得弥足珍贵起来。

    “囡囡真是太瘦了,明明跟十郎年纪差不多,体形看起来却只有十郎的一半,我可怜的小囡囡,等祖父回家了,天天让人给你做好吃的……”安老元帅心酸了。

    安三爷也不理会贪婪看着孙子孙女画像的唠叨老头,他打开女儿写的信,关于闺女在识字上是天才的事,二嫂已书过信给他,但让他吃惊的还是闺女的字,呵呵,闺女是知道军营缺肉,特地提醒她爹鸡爪子的滋味?

    虽然无比嫌弃,但安三爷的动作却一点都看不出来,他小心将信折叠并用防虫蛀的油纸包好,含着笑意收到箱底。

    安元帅依依不舍地放下画,将绣着“祖父”字样的熊皮手套拿起来,可将指头部分拆开不妨碍拿刀骑马的手套,制造的人真是太细心了,安老元帅将之套手上,摩挲着手上细滑的毛皮,微微叹道:“单是这手套,我就得给咱小囡囡再报一个战功了,有了这玩意,还有萝卜治冻疮的法子,想来以后冬天就不怕长冻疮了,士兵们拿武器的手都会稳很多。”

    安三爷慢条斯理地将手套戴手上,想着闺女信上所言忍不住又微笑起来:“父亲,战功就不必了,小丫头说了她要奖励的。”

    安元帅兴致勃勃地问:“哟,小丫头居然要奖励,说来听听,要什么奖励来着?”

    “小丫头说了要吃各种好吃的,等春天来了,要我们给她打各种野味送她……”安三爷漂亮的眼睛弥漫出笑意,这孩子一定是跟十郎呆久了,满脑子就只有吃的。

    “这也什么难的。”安元帅哈哈大笑,“对了,再送一批毛皮回去给囡囡,写信让大媳妇,二媳妇给他们全做成这画里的衣服,老三,你去看看有没有老虎皮,十郎说他不要兔子的……”

    安三爷也失笑,有些不舍地看着那画,不知是不是十郎太胖了,称得他小闺女瘦得可怜,唉,自从闺女醒来他还没见过她,该死的胡人,早该灭族了,妨碍人家一家团圆的都该下地狱去!

    “慢着,老三,那画交出来。”安元帅脸不善地看着想偷偷将画拿走的儿子,“那可是你嫂子画的,你当小叔的好意思拿?”

    安三爷郁闷地将画拿出来,一脸不忿地看着死老头对着画傻笑半天,然后他居然独吞了!

    安二爷也过来闹了半天,死老头只给看不给拿,气得秀气的安二爷少见的爷们了一回,可惜战斗力比不上彪悍又不要脸的老爹,最后他只得含泪在墙角种蘑菇:老爹太过份了,那是人家亲亲娘子画的!

    安三爷哼了一声,那还是他闺女呢,他亲亲闺女!不过,安三爷再次找出闺女写给他的亲笔信,呵呵,这亲笔字可是他一人的专利。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十郎:(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兔子造型)十一娘,白色的兔子服不耐脏,尤其是兔子拖鞋最容易脏,咱们还是换正常的衣服吧。

    十一娘:(恍然大悟)我怎么没想到,来,这是青蛙的,绿色的耐脏。

    十郎:(脸爆青筋)十一娘,这青蛙帽子是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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