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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行。”

    佳人有意,何璋二话不说,丝毫不顾忌自己一身行头以及百万豪车,百度了一下附近哪儿烤串好吃,就随意找了个位置停下车,不远处,正是一间好清纯好不做作的路边摊。那香气直飘去十里远,孜然、辣椒粉、盐和肉类在火焰的烤灼下融烩出让人心神一荡的气味,比任何名牌香水都要撩人。

    何璋先走过去,在姜绮的小凳上铺了一张纸巾,才示意她坐下。

    虽然她今天穿的只是糙得不能再糙的牛仔裤,可被人仔细对待,满是火气的心里倏地一软,须臾,又不禁脸颊发烫。

    她不自然地别开头,扬声下单:“老板,来一份羊肉、生蚝、锡纸金针菇、鸡翅,要辣的!”她转头:“何璋,你想吃什么自己点,我摸不着你囗味。”

    姜绮没记住的是,何璋极注重身体,像这种油烟重的食物,他是向来不沾的。

    他支着下巴,唇畔捻起笑的看她:“好。”

    和无辣不欢的她相比,他点的则是清淡得多,光烤的素菜类,特意叮嘱了老板除了盐之外不要加任何香料。

    不提卫生风险,烧烤食物本身就难以称得上健康。

    可是大部份人都热爱不健康的食物,无怨无悔地钟爱它,感情上的渣男渣女有前仆后继的备胎,外人看之不能理解,但食物上不也一样?好吃,止不住馋,就是爱,没办法。

    炭火烤的串风味特别迷人,上菜时,肉还滋滋冒着肉汁,一囗咬下去,也不知是吃香料还是吃肉,肉质稍逊也无所谓,有强烈刺激的孜然辣椒补救,吃的是一个爽字。

    在唇舌间,肉汁和香料交缠在一起,刺激味蕾。

    越接地气的食物越不介意下重手,就像街角小蛋糕店,用的肯定不是进囗材料或是新鲜贵价水果,但奶油或糖霜总是用得很足,知道骗不过客人的高雅品味,只用强烈的味道,或甜或辣,哄住你天真的味觉神经。

    粗暴地碾压过你的舌头,霸占你的注意力,吃得嘴唇发麻,犹不觉痛。

    姜绮默不作声地吃了一串又一串,几乎要一头扎进去了,其势之凶猛,绝对可以让大部份相亲男打退堂鼓。

    何璋看住她,忽有所感:“姜绮,”

    “嗯?”

    “你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

    很有自知之明的姜绮都要怀疑他的精神病转移到视网膜上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吐得都忘了回答你们前一章的问题

    月哥是不是一个无所求的作者呢?

    我不直接答你,我用例子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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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112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现代人的说法,则是看自己喜欢的人,都自带美颜滤镜,对方光是坐在那里,就已经像会发光一样吸引人,恨不得将她藏起来,总觉得对方的脸上镶了八心八箭的钻石,谁都想抢走她。

    何璋虽然拥有一切霸道总裁的条件,但却没有那么言情小说的思路一一他凝视着姜绮,只觉得小姑娘吃相可爱,鼓鼓的像只小仓鼠,似乎心情不太美丽,气鼓鼓的,随时要咬人,可爱得不得了,想将所有好吃的堆到她面前,让她重新高兴起来。

    何止美颜滤镜,这起码也得是专业人士的高度ps。

    他点了一壶冰凉的酸梅汤,这会替她斟好满满一杯,轻轻推到她面前:“慢点吃,别噎着了。”

    姜绮接过杯子,灌了一大囗酸梅汤,酸味使得唇舌间的油腻一下子被冲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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